第一條 為調動教職員工使用貴重儀器設備進行開放共享的積極性,建立良性運行機製,根據《高等學校儀器設備管理辦法》(教高〔2000〕9號)和《意昂2官网貴重儀器設備開放使用收費及結算管理辦法》(上大內〔2016〕12號),結合學校實際情況,製定本實施細則。
第二條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的有關規定🤽🏽,收費項目應包括:設備運行、消耗、維護🦹🏽、維修費用及必要的勞務費用和管理費用。各學院(系)🐥、意昂2在以上收費項目範圍內,參照本市同類設備收費標準,以小時或樣品數計,提出貴重儀器設備有償使用的校外收費標準和校內收費標準🤵🏼♂️。
第三條 對於校外服務的測試費收入,按照以下規則結算。
一、對一般能耗的設備,學校提取10%用於水電消耗等運行管理,實驗室提取40%用於貴重儀器設備運行維護 (含開支增值稅發票的稅金),測試人員提取40%作為必要的勞務費用😔,實驗設備處提取10%用於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臺運行維護。
二、對高能耗的設備,學校提取20%用於水電消耗等運行管理,實驗室提取40%用於貴重儀器設備運行維護🦒,測試人員提取40%作為必要的勞務費用🈹。
第四條 對於校內服務的測試費收入,結算時實驗室提取60%用於貴重儀器設備運行維護,測試人員提取30%作為必要的勞務費用,實驗設備處提取10%用於貴重儀器設備共享平臺運行維護。
第五條 本實施細則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。此前學校有關規定與本實施細則不一致的🦏,依照本實施細則執行🧑🦼。
第六條 本實施細則由實驗設備處負責解釋👨🏼🏭🕐。
實驗設備處 財務處
2017年10月30日